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考生应重点核实的易错信息如下:
1.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
(1)身份证号码变更的,不得使用曾用身份证号报名,所填身份证号必须与有效身份证上号码一致;
(2)误选身份证件类型;
(3)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号码数字填写错误、长度不合要求、与身份证上不一致;
(4)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中的不符。
2.姓名填写错误
(1)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保持一致,切勿为了通过学籍(或学历)在线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报名。
(2)姓名中易混淆的文字。请考生仔细与身份证上信息核对。
3.民族填写错误
请考生认真核实本人的民族信息,与身份证上保持一致。
4.考生所选身份错误
有考生将自己身份误选择为军人,请考生认真核实。
5.学历学位信息填写错误
(1)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填写错误,请核实修改。请核实本人是否为应届生;
(2)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错误,请核实修改。请核实本人是否为往届生;
(3)毕业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学历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不填写),一般为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2001年之后的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往年有部分考生的学历证书编号少了后3位,请填报后认真核对检查)
(4)毕业单位名称要求与毕业证书保持完全一致,毕业后院校更名的考生应选择“其他”后按照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自行填写。
(5)本科结业生学位证书编号应为空,学位应选择“无”,学历应选择“本科结业”。
考生错误填写个人信息及学籍学历相关信息是导致校验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考生须先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名称、毕业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取得的学历、取得学历的学习形式、取得的学位等信息。如经考生本人核实,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须在报名系统中更正后及时查看校验结果。
6.不符合报考年限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或单独考试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简章规定的年限要求,请核实毕业年限。
7.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限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我校中欧法学院各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应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前4位一般为“0301”)
(4)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非法学)专业01法庭科学方向要求报考人员获得医学、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入学前可获得以上三种学位之一的应届本科生亦可报考。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为我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认真查看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的“备注”。
8.考试方式选择错误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应选择“援藏计划”,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均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考试方式无法修改,选错考试方式的考生必须重新报名。
9.考生来源选择错误
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毕业本科生,考生来源须选“7-其他”。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信息填写不规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信息”相关内容。其中,入伍批准书编号及退出现役证编号请按照下面示例认真、规范填写: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编号填写示例:(2011)京字第000001号。
《退出现役证》编号填写示例:(北)退字第000001号。
11.报考学习方式选择错误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查看所选专业、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准确选择学习方式,避免误选。
注意事项: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
12.报考类别选择错误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填报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13.不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请考生确认是否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4.“援藏计划”考生报考方向及考试科目选择错误
报考我校“援藏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择报考专业下的“援藏计划”研究方向,并选择援藏计划考试科目。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和数据法治研究院数据法学。
1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16.考点选择错误
考生必须选择正确考点: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报考我校考生必读)和《中国政法大学考点(115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选择法大考点必读),了解考点选择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正确考点。
17.考生联系方式填写错误
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详细准确,其中“移动电话”应保持可联系状态,以便及时联系。因考生填写不当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注意事项:请考生确保微信绑定成功个人学信网账号,及时接收学籍(或学历)校验结果、交费结果、确认结果通知及各相关单位(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或报考点)发送的消息提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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